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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同胞对五四运动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团结报 浏览量:

1919年5月4日,北京爆发五四爱国运动。

1919年5月4日,震惊中外的五四运动爆发,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五四运动以全民族的力量高举起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分别处在英国、葡萄牙殖民统治下的香港、澳门,不能像内地那样开展轰轰烈烈的游行示威和罢工、罢课、罢市,但蕴藏在香港、澳门同胞内心的爱国热情,也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同内地人民一道汇成反帝斗争洪流。

声援和支持内地爱国运动

舆论声援内地爱国运动。香港主流中文报纸《香港华字日报》在“本报特电”中持续报道5月4日后席卷各地的抗议活动;在“粤闻”中报道广东各界响应五四运动的情况;在“香港新闻”中详细报道香港、澳门民众抵制日货的活动;在“论说”中发表《青岛问题之悲观》《日人又用高压手段》《可怜可敬之北京学生》《精神救国论》等评论文章,强烈谴责北洋军阀政府的卖国行径,表达对青岛问题的愤慨以及对内地爱国运动的支持。《香港华字日报》在澳门拥有不少读者,这些报道和“论说”既声援了内地爱国运动,也使港澳民众及时了解内地爱国运动的发展,进一步激发了港澳民众的爱国热情,推动了港澳爱国运动的发展。《香港华字日报》(本文引文除注明外,均出自该报)为研究港澳同胞响应五四运动保留了大量资料。

要求释放北京被捕学生。北京示威学生遭到北洋军阀政府军警逮捕。据1919年5月15日上海《时事新报》报道,为营救北京被捕学生,香港208名学生联名通电全国:“时报馆转全国各报馆各团体钧鉴。曹、章(指北洋军阀政府亲日派官僚曹汝霖、章宗祥)卖国,国人共愤。北京学生举动,实负代表全国民意,今竟横遭拘禁,令人寒心。诸公爱国为怀,务望一致主张,要求释放。香港中国学生王之方、潘晦根、杨师骞、陈君葆等二百零八人同叩”。其中,陈君葆当年为香港大学学生,后来成为全港知名学者,1955年12月,曾获周恩来接见。

宣传抵制日货

大力宣传振兴国货、抵制日货。1919年5月底,香港爱国民众在街上张贴“劝人振兴土货”(土货即国货)的白抄(宣传单张)。27日,港英警察当局“示谕各出巡华差(即华人警察,港人将警察称为‘差人’)并中西探,如在公众街上见有贴白抄或种种暴动行为,可即拘案控究”。6月初,香港南北行、永乐街、皇后大道一带“均贴有提倡土货之白抄,措辞非常激烈,且用鸡蛋白贴牢,警差(即警察)无法撕去……最奇者,警局附近亦有数张”。香港不少商号借机倡用国货,招徕生意。中国兴华制面有限公司在广告中称“请用土货以救国亡,土货为热心救国之后援。处今日热心救国之秋,而欲我国图存,仍立于环球世界之上,非从事商战末由。而欲商战优胜,非振兴土货末由。本公司敢大声疾呼曰,‘请我国同胞,急用土货以救国亡’。盖土货兴,则利权挽;利权挽,则漏卮塞,国赖以强,民赖以富矣。”

澳门学生组织演说团,竭力宣传抵制劣货。1919年6月,澳门孔教学校“经即组织十人团,实行抵制劣货,并派出演说团,虽有学生被捕而志不稍衰。连日仍往澳门附近各乡散布印刷物,劝告乡民实行不买劣货,流涕以道,闻者莫不感动”。澳门中华童子军分部则“连日遣派队员往四乡演讲国耻,力劝人人抵制劣货。演讲队高树白帜数支,大书‘晨钟暮鼓,警告同胞,振兴国货,毋忘国耻——学生演说团等字样’。每每到热闹场中,辄齐声高叫‘国耻国耻,国人急起,同雪国耻’等语,并吹喇叭,惹人注意,召集来听。虽长途炎日,不觉其苦云”。

6月中旬,梁彦明、关自强、钟宝琦、梁彦武、郭文超等人一连数晚在澳门康公庙前演说,“大旨提兴国货,抵制劣货,痛快淋漓,听者极为感动”。其中,梁彦明后来长期担任澳门教育会负责人。因在澳门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42年被日敌杀害。

此外,澳门崇实、德华、铸民、保光、群学、至善等10多所学校师生也组织演说团,赴中山县翠微、前山、白石等乡(现均属珠海)演说抵制劣货,“听讲者动辄千百人,各演说员均能发挥杯葛真义,口若悬河,娓娓动听”“听者莫不痛心国耻,誓志力行杯葛主义,不买劣货”。演说团所到各地,大受乡民欢迎,“该演说团所到前山、翠微等乡,有凤山甲种商业学校及修来高小学校列队欢迎,款以茶点,招待极为周到,宾主欣欣然”。

香港学生手持国产雨伞游行,以独特方式宣传国货。1919年6月6日,上海《时事新报》报道,“路透社香港电,有中国青年九人因参与赞助抵制日货之示威运动,为警察所拘。(四日)”报道中所说的“中国青年九人”,指的是香港私立陶英学校陈荣生等9名学生。事情的经过是,6月3日上午11时,陶英学校陈荣生、司徒桂创、司徒长信、陈保常、黄福泽、陈柏芬、凌汝创、麦柏泉、伍秉德等9名学生,手持国产油纸雨伞在香港中环“缓步而行”,伞面上写有“国货”两字,极为醒目。路人或翘足而观,或紧随其后,途为之塞。中环警局将此等学生拘捕。随后,警方控告陶英学校校长伍荣枢“主使及辅助”学生游行;控告9名学生事先未向华民政务司署申请,即“联队在各街道出游”,为非法之举。从6月3日起,港英政府“为防御本港有暴动事发生”“日间亦派出武装警察出巡,亦系由一英差(即英籍警察)统带华、印差(即中国籍、印度籍警察)各二名,分作数队出巡,湾仔亦然”。5日,法庭宣判“校长无罪”。后经7日和12日两次庭审,法官最后总结说:“余信得各生年轻,如无人为之唆动,为之后盾,必不敢为者。”最后判决第一至八被告警诫省释,“惟第九被告伍秉德系当日带头先行且为各生之最长,应罚银10元,以儆后来”。至此,此案方告结束。

该案由拘捕至审讯的10天里,《香港华字日报》先后以《学生被拘述闻》《初审学生游街案》《学生持雨伞游街案续讯》《学生持雨伞游街案判结》为题,对学生游行、被警察拘捕、审讯过程作了详尽报道,甚至审讯期间政府主控官与学生聘请的辩护律师的对话、法官的发言,几乎全部原文刊载。此案引起全港社会高度关注。

1919年6月5日,刘少孙、周志雄两名香港学生同样手持写有“国货”两字的雨伞在结志街“结队而行”,“有七八名尾随之”。刘、周两人被港英警察拘捕,后被判罚款3元。

1919年6月14日,澳门25所学校2000多名学生上街游行,宣传抵制日货。此次游行事先得澳督之许可,“惟不得演说及分派传单,免失秩序”。

不买不用日货

1919年5月21日,香港某拍卖场拍卖日本“地洋丸”破船,拍卖场中竟无一议价,“以往日而论,此种拍卖恒引动许多华人且争价亦最剧。今则情形大异”。香港华商对于山东问题极为愤激,纷纷不再采办日货,在签署定货合约时特“加多一条款,声明不用日本材料,尤以购办船上用品之定单,抵制为甚”。有市民将屋内陈设之日产镜画“一律撤去不用”。

香港皇仁中学学生成立以抵制日货为宗旨的爱国团。1919年11月1日广州《大同日报》报道,“自内地杯葛劣货之风行,海外华侨多有接踵而起,期与国内同胞,以通一气者”。皇仁中学学生特发起成立爱国团。“查其内容,亦以振兴土货、排斥劣货为宗旨。所立禁约,甚属严厉,并相诫不得入亡国公司(指经营日本商品的公司),违者罚款若干。所罚之款,尽以拨充慈善事业。闻连日在黄某住所,集议进行事宜,入团者甚形踊跃”。文章最后指出,“夫在外人主治之下,犹能乃心祖国,力挽狂澜,使国内之凉血物闻之,得不愧死耶。虽然,天下事作始不难,持久为难。吾敢有忠告于该团同人曰,坚持到底。此言虽俚,可以铭心。慎毋以五分钟之热度,贻笑外人,而甘为亡国贱虏也。”

国货大为畅销。由于各“亡国公司”“甘为国人公敌,破坏学生救国”,香港爱国民众“誓不再入其门”,各“亡国公司”“均已门堪罗雀”。而土货则广受欢迎,“据各贩卖土布土货之商人言,近日市上土货大有求过于供之势,各大公司现亦陆续定购大帮土布及各项国货来港应客云”。

陶英学校学生手持国货雨伞出行后,爱国民众纷纷效尤,即使在审讯期间,亦不例外,经营国货雨伞者生意兴隆。“自陶英学生手持雨伞出行后,各华人心目中,无不存有‘国货’两字。闻香港各书院之学生,多有改持此等油纸雨伞者,礼拜六日轮船抵港时,已有此等桂林雨遮(粤语将‘雨伞’称之为‘雨遮’)一大帮寄到,每把售银三毫。操是业者,无不发达。又闻各生拟不书‘国货’二字于其上,又不联队而行,以免警差干涉。只心目中惟国货是尚云。昨星期日大雨淋漓时,已有多数学生持此等油纸雨伞出外,但并无‘国货’二字者”。“自陶英学生持雨伞行街后,有多数学塾纷纷效尤。但不书‘国货’二字……昨某大书院教员某君对访员言,该书院之学生亦已购定此等雨伞一百余柄,另有某某等大学校学生或定购二百三百至五百柄者,且多由省城某号定购。该号大有应接不暇之势,想一二日间油纸雨遮遂大行于香港,纷纷映耀众人之目矣”。

(作者:彭建新  单位: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广东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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