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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企业上科创板 助推打造创新宜城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2-03-31    阅读次数:3920

我市将“打造创新宜城”作为十四五期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明确提出“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企业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主要创新指标实现倍增”等工作目标。这彰显了我市科技强市、科技兴市的决心与信心。2021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居全省第4位,比全省高6.1个百分点。但是根据《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报告2020》,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未进入前100名,2021年9月省科技厅发布的省高新技术企业营收百强名单中,没有一家安庆本土企业。龙头带动作用的本土高企不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仅约0.7%,市属高校研发投入不足、高端工业类科研机构数量不多、缺少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企业孵化平台质量参差不齐,加上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虹吸效应显著,城市创新的资源相对缺乏,科技人才流失,产业总体创新水平仍然不高,相对省内的合肥、芜湖等市,我市高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工作仍有较大差距,部分县区已有的高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工作推进很缓慢。

为加快企业上科创板,借力长三角创新资源,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助推打造创新宜城,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力度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推动我市优质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工作,定期召开金融法律机构、上市辅导机构、高新企业和科创企业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前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主动加强与上交所和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相关机构的沟通,发挥加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联盟”的作用,借力长三角金融要素市场的集聚辐射作用,并推荐优质企业进入省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引进有科创板上市挂牌成功案例的金融、法律机构资源提供精准的专业辅导与服务。

二、加大相关激励政策和奖补政策力度

一是鼓励新三板以及二板、四板的高新企业通过转板科创板登陆A股市场,对科创板后备企业在申请享受各项普惠性财税支持政策时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弥补企业股改成本等,争取提高奖励标准,切实保障有关的市级奖补政策能按季度落实到位。二是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成立上市挂牌培育基金。采用“先借用、后抵扣”的方式解决科创板后备企业在上交所和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前期相关费用,待企业挂牌上市成功后,从其奖补资金中抵扣。

三、打造承接高新产业空间优势

一是积极参加沿江创新带建设,加快融入合肥都市圈,积极争取我省专项支持打造合安九“科创+产业”创新带。二是精准招商优质科创企业和高新企业,重点关注中国企业500强和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投资规模和税收贡献特别大的引进高新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别政策。三是建设一批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做实做强安亭汽车零部件安庆产业园、怀宁(松江)科创中心等合作共建示范园区,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科创产业园,努力形成相对完整的创业创新链条,推进产业链条向小城镇延伸四是加强与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协同发展,特别是长三角“一核五圈”和武汉都市圈、江西南昌都市圈的交流与合作,联动谋划争取重大产业和交通项目的协同规划建设,连通武汉光谷科创走廊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五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引领作用,大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四、运用技术手段提高融资担保实效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设置更加合理的信贷准入门槛,开展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等特色金融服务,积极创新“科创贷”“科创投”“科创保”等科技金融产品,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五、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一是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技术市场联盟、技术产权交易网等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接轨省内外技术转移中心。二是重点引进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示范基地等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和平台,引进双一流高校和省属高校设立学院、分校,鼓励县(市、区)、园区、企业到沪苏浙与合肥设立“研发、孵化飞地”。三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根据项目建设和绩效评估情况给予资金资助,对科创企业在建立企业自主技术研发机构、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时给予支持,对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和促成企业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机构给予补贴。(马方 民建安庆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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