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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庆城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条幅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2-09-22    阅读次数:4364

走在安庆城区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甚至电杆、行道树之间等地方,各类标语条幅随处可见,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给市民带来视觉和环境“污染”。这些标语条幅宣传内容五花八门,有城市形象宣传、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征兵、法制宣传、防电信诈骗、防溺水等,落款单位以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居多。笔者曾询问过社区工作人员,他们也是无可奈何,表示:“上级在布置工作时,常常要求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甚至把在辖区内设置了多少标语标牌条幅作为考核指标”。

标语条幅,作为一种直截了当、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其作用还是明显的,适当的标语条幅,可以宣传政策、营造氛围、便于工作。但是要适可而止,不应泛滥,否则就是“把说当做了”典型的形式主义,既浪费了巨额的宣传制作费用,又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关单位要思考如何规范标语的使用,达到氛围营造的最大化,让标语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宣传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为加强安庆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城区横幅悬挂的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和区政府配合,按照“属地管理”“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对城区悬挂、张贴的宣传标语条幅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清理一批破旧、过时的标语条幅(包括绳子、铁丝等附加物);对确需保留的,明确管护单位,明晰管理责任,落实管护措施。

二是持续规范管理。第一,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小区内外,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条幅;城管部门依法对违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的行为进行查处。第二,确需张贴悬挂的,责任单位(个人)应向城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张贴、悬挂。第三,经批准张贴、悬挂的,责任单位(个人)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完整美观;同时,按照“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到期后,责任单位(个人)要及时组织拆除(包括绳子、铁丝等附加物);对未按规定期限清理的,城管部门将予以处罚,并不再受理其以后张贴、悬挂申请。第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便民信息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宣传,原则上不得把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数量作为考核指标。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市城管局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城区条幅悬挂工作管理力度,比如:可以制定标语条幅模板样式,在标语条幅下方用小号字体注明责任单位名称、宣传起止时间,甚至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殷会夫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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