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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机遇,推进安徽旅游产业发展

发表时间:2019-07-17    阅读次数:4412

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优越,经济腹地广阔,交通便利,以上海为中心,基本上形成了3小时经济圈。长三角地区以占全国2.2%的土地面积、全国11%左右的人口,创造了全国23.6%的国内生产总值,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长三角地区被认为是中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和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上海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使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在上海举行,会议以“聚焦高质量,聚力一体化”为主题,对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行再谋划、再深化,取得了丰硕而务实的成果。可以说,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合作正在翻开一个更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长三角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安徽旅游产业要抓住发展机会,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安徽旅游产业发展的障碍

(一)外在阻滞

1、行政区经济的制约

受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生产要素跨区域(行政区域)流动常常受到人为的限制与阻隔。长三角区域内存在众多行政区划,均有不同的利益考量。在绿色GDP 没有引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条件下,行政区划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合作的深化。如在旅游投资、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竞争比较激烈;旅游项目重复建设多,产品同构性大;客源争夺激烈等。

2、法律政策的制约

长三角各省市都有地方旅游管理条例,但各条例之间缺少衔接与配合,没有制定统一的区域旅游发展条例。长三角地区在旅游招商政策协调、旅游车队跨行政区经营、旅游人力资源共享机制、旅游投诉的异地申诉处理、导游和领队等专业人员跨区年审、旅游人才流动的社保转移等政策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和解决。

3、市场的规制

长三角地区尚未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统一市场和共同规则,也尚未建立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互补联动的长效常态合作机制;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还没有形成,旅游合作共识在各城市的执行力度差异大,导致市场不统一。长三角地区在旅游人才培养、流动、交流、旅游企业的区域内连锁经营、旅游竞争力的整体提升方面还没有实质性的执行机制和实施方案,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现象仍存在。

(二)内在问题

1、安徽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

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地域相连,文化相近,旅游发展历史悠久,基础良好,旅游经济在全国处于中上等水平,相互间的旅游业区域合作也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四省市旅游业的发展并不平衡,其中苏浙沪旅游业发达,在全国一直名列前茅。安徽虽拥有黄山、皖南古村落等世界遗产,但从旅游接待、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方面看,相比其他省市旅游经济总量比较小,旅游收入比较低,尤其是国际旅游、旅游人次和旅游创汇均远低于其他三省市。

2、区位和交通条件相对落后

时间与便捷程度是人们外出旅游时两个最基本影响因素。苏浙沪交通非常便利,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国内国际游客的重要港口和集散地,且相互间地理距离短,极大地促进了三省市旅游经济的发展。而安徽位置相对较偏远,皖南等山区交通不便利,旅游交通运力不足,突出表现在:机场数量少,民航机型小,国际航线和航班较少且增长缓慢。火车客运超负荷运行,旅游集散城市火车起点车次不足。区域内公路特别是通往旅游区的公路等级低、路况差、不安全因素较多。

3、旅游产品和线路单一,在产品组合方面没有与长三角形成一体化

旅游线路仍以省内为主,这些线路设计都以本省线路为中心,没有与长三角形成一体化的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安徽开辟的旅游精品线路中,很少与长三角实行了对接。大多数老旅游地产品结构不合理,单一而不成体系,产品组合的深度、广度、长度都有所缺乏。

4、安徽旅游产品的整合开发比较缓慢

安徽省旅游营销虽然提出了文化旅游的系列品牌,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整体推进并进行系统化运作,没能树立安徽省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形象。各旅行社和旅游管理部门主要是按照简单归类的方法设计旅游线路,比如,按照观光游览、红色旅游、古文化旅游这种划分,旅游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上相对单薄。

二、融入长三角,推进安徽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旅游协调机构

由长三角三省一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磋商,对应地建立三省一市旅游局长联席会议制度、旅游行业各部门衔接落实制度等旅游协调机构。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内各旅游企业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有选择性地成立长三角区域旅游行业协会,包括旅游饭店协会、旅游景区协会、旅行社协会、旅游交通运输协会、旅游人才与教育协会、旅游者协会等。

2、完善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规则、制度和标准

区域旅游合作规则的内容包括:整个合作区域内旅游经济布局原则和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准则;相互开放旅游市场,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建立协调的基础设施网络,统一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统一整治和保护环境;建立政府间的协调与管理制度,共同构建统一的制度架构和实施细则;在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消除一切妨碍旅游产业要素流通的行政壁垒和各种带有地方歧视的规定,营造无特别差异的政策环境等。

3、加强安徽旅游在长三角一体化中的产品整合营销

安徽旅游产品的整合营销,要以长三角一体化为视野,以地缘为基础、以品牌为方向,进行旅游认知、品牌构建,把自然山水、休闲养生、人文佛教的徽风皖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三角旅游大市场,将安徽旅游主题、线路、品牌有机融合优化,推出基于长三角的安徽旅游精品路线,如以山岳风景、江湖泛舟、历史景观、红色文化、宗教文化、人文风情、高铁时代、江南古镇、休闲养生、华东世遗等旅游主题打造不同的旅游精品线路。

在长三角旅游一体化进程中,安徽旅游通过地缘关系、品牌主题、精品线路、旅游关系等方面的整合,充分发挥安徽旅游产品的资源优势和旅游经济的后发优势,将安徽省山水、人文、宗教等丰富的旅游产品与长三角地区的旅游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构成长三角旅游一体化新格局,进行整体营销策划,打造长三角旅游的整体品牌,加速提升我国华东地区旅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改善交通条件,大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交通是旅游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安徽对接长三角旅游圈,首先要实现与长三角交通连接的通畅。安徽要大力发展高速、高铁、航空和水路交通,与苏浙沪实现全方位的交通对接。同时,安徽应努力提升旅游基础设施档次,做好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景区之间以及景区内部道路的改造,提高道路标准;提升住宿、餐饮、娱乐、购物、基础保障等设施的硬件质量。

5、提升旅游服务,提高旅游接待管理工作质量

服务质量是旅游业的生命线。目前苏浙沪旅游服务水平整体要高于安徽。因此,安徽必须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在标准化、规范化、个性化服务上下足功夫,积极学习苏浙沪先进的管理经验。旅游业政府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保持敏锐的洞察力,把握最新的旅游发展动向,为旅游发展指好路;旅游企业要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建立旅游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同时,在旅游信息化建设上也要加强与苏浙沪的对接。争取建立统一的长三角旅游网,各城市的旅游网站争取实现相互链接,大型的饭店、旅行社、旅游交通企业要实现行业性联网。(民建安庆市委会  张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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