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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发表时间:2020-01-13    阅读次数:3866
市民宗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事项类别申请材料对应事项申请材料名称取消后办事方式备注
1行政许可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他人员的户籍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2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
5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中教职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明
6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中教职人员的教职身份证明
7行政确认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公民本人户口簿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8父母户口簿
9公民本人居民身份证
10父母居民身份证
11行政确认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公民本人户口簿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12父母户口簿
13父母居民身份证
14婚姻状况证明或收养证明
15其它行政权力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拟任职教职人员的身份证明1、2、3项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第4项与“备案申请”合并
16拟任职教职人员的户籍证明
17拟任职教职人员的教职身份证明
18拟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场所属地县区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19其它行政权力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拟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场所属地县区宗教事务部门意见与“备案申请”合并
20其它行政权力本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外省或者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备案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外省主持宗教活动或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我市主持宗教活动的情况说明1、2项与“备案申请”合并。3、4项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21外省宗教团体同意该省教职人员到我市主持宗教活动或同意本市教职人员应邀到该省主持宗教活动的证明
22本市应邀到外省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或拟邀请外省的教职人员身份证明
23本市应邀到外省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或拟邀请外省的教职人员教职身份证明。
24其它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教务活动区域外的省内其他地方主持宗教活动备案拟邀请省内其他地方宗教教职人员来本市主持宗教活动的情况说明1、2项与“备案申请”合并。3、4项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25拟邀请教职人员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其来本市主持宗教活动的证明
26拟邀请的教职人员身份证明
27拟邀请的教职人员教职身份证明
28其它行政权力设区的市宗教团体认定的基督教传道员的备案拟备案宗教教职人员的户籍证明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29拟认定宗教教职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明。
30行政许可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培训方案与“培训活动的申请”合并
31行政许可全市性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取消信息共享后取消
32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3行政许可全市性宗教团体注销前审批清算报告与“申请书”合并
34
行政许可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1、直接取消
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2、内部查实或实地查证
35
36行政许可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审批规划部门的审核意见
直接取消依据:《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废止。
37建设部门的审核意见
38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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