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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以大企业牵头、其他主体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融合发展模式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2-07-26    阅读次数:3890

2022年4月10日,国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文件指出,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其中的统一市场,也包含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的统一。近年来,安徽省强化科技政策支撑,完善科技计划,优化转化生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然而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主体仍处于相互独立的状态,资源未能有效衔接,科技成果转化不顺畅

一是高校院所的许多高价值专利成果处于“沉睡”状态,没有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二是高校院所正在进行的大量科学研究与市场需求脱节,科研人员的研究内容不是市场主体需要的。三是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的结合不够紧密,没有一个有机、常效的结合平台。四是政府对高校院所的成果转化与人才的考核评价体制不科学、往往流于形式。五是尽管“线上”“线下”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平台数量不少,但让各级主体自愿或方便用的平台不多。

因此建议:

一要盘活存量资源支持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支持大企业组建各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以大企业、其他主体参加进来,能为承接技术的中小企业提供商业规划、市场渠道、客户资源、专业人才、资本和资金支持,助力中小企业实现先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围绕产业链条的缺失,以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从目前闲置在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存量资源中选取相应技术进行验证。支持大企业主导,引入科技成果持有单位、技术需求单位、金融机构、科技中介组织等,共同担从成果到产业化各阶段的风险与效益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疏通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组建各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形成示范效应,加快科研成果存量的转化

二要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贯通,支持建立以大企业牵头的“定制化科研”模式。大企业具有技术和资本优势,能为高校院所提供市场的技术需求,避免研发成果与市场脱节,建议建立以大企业牵头,带动中介组织参与高校院所项目研发与中试的体制机制,发挥企业“需求问题导向”、中介组织“协调评估”、金融机构“支撑保障”作用,建立各主体间的“反馈”和“匹配”沟通机制,从源头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困境;支持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立项与成果评价体系,推动大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建立基础研究基金,对投入资金较大的大企业基金给予基金冠名权;大企业可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生态链条上的驱动作用,摆脱“科研项目来自政府部门,而企业对技术的需求来自市场”的二律背反困境。

三要推动以大企业牵头共建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的机制。科学研究既需要一定的定向性,也需要一定的自由度。以大企业牵头共建面向市场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优势、科技人才优势与企业的产业化及市场优势、研发投入优势紧密结合,集聚大量高素质的研究人员和高水平的研究基地与企业合作,为企业解决产品或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高校院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重要平台载体,从而有利于形成市场引导科研、科研服务产业的创新生态体系。通过长期持续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形成良好的校企互动关系,使高校院所创新资源顺平滑地向企业转移转化

四要建立以大企业牵头,引入中介组织参与的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大企业牵头,引入中介组织的考核评价机制,同时对科研院所要进行分类考核,如对以科研为主或有硕士点的高校院所,将综合考核中的科技成果转化考核分值由现在的2%提高到15%,而对以教学为主或无硕士点的高校院所,考核分值维持在2%。对科技人才的评价,要把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与质量作为主要依据。加大高校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激励,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

五要发挥大企业的规模与带动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支持大企业主导建立“线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避免各级政府与各类中介等主体重复建设;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给予资质和数据支持,鼓励大企业搭建“线上”平台,汇聚行业内各类创新主体的最新成果和需求信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允许市场主体平等获得信息,降低信息获取的难度和成本,提高供需双方的线上匹配与对接效率。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搭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交流互动融合平台,构建技术转移大循环体系。(王远志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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